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为加快发展我县家庭服务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港市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连政办发〔2011〕109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灌南县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协调处理全县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重大问题;组织制订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制定鼓励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的具体措施,推动建立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监督与管理;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家庭服务业年度和阶段性发展计划,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并向各乡镇、各部门通报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联席会议由县人社局、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联络员(具体名单见附件)。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组织制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的相关规划、政策,做好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工作;研究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措施,推动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扶持家庭服务业员工制企业,推进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县发改委:负责研究制订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政策,做好相关规划、政策的衔接平衡。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区服务网络信息和管理优势,推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家庭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协助监督管理家庭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发展服务业的财税政策,配合落实相关支持保障措施。
县商务局:负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建立完善家政服务网络体系,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人员技能培训。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
灌南工商局:负责研究制订家庭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审批登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家庭服务业注册服务商标、发展连锁经营,开展家庭服务企业信用监管工作。
县总工会:负责发挥工会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做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职业推荐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团县委:负责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团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开展青年农民工订单式技能培训,配合做好劳务输出和青年从业者的权益维护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家庭服务业女性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技能鉴定、职业推荐,配合做好劳务输出和女性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工作。主要汇报发展家庭服务业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发展家庭服务业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安排建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主要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其他重要工作事项。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研究制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相关工作计划,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四)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后上报县政府。存在分歧意见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